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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食药监局: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时间:2017-9-13 19:29:06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作者: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糕点、速冻食品、方便食品5大类食品19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0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鹤壁市淇滨区钜桥镇刘国顺副食门市部销售的标称滑县进防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法芙干蛋糕(烘烤类糕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31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开封市包公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包公压榨一级花生油,苯并[a]芘检出值为6.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5μg/kg。检验机构为开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浚县屯子镇家天下春霄门市部销售的标称尉氏县达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老面包(牛肉松味),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2,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4.浚县王庄镇国勇超市销售的标称开封市味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金丝肉松卷,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2.1,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825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g/k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5.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濮阳长庆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新乡市绿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猴头菇+核桃酥性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49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初检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6.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濮阳长庆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新乡市绿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山药+猴头菇酥性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53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初检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7.开封市顺河区雅葳副食商行销售的标称封丘县文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沙嗲素牛肉干(调味面制食品),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5000 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0 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8.开封市顺河区苏艳荣副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开封市天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天禧香四季相思卷,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2000 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0 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开封、鹤壁、新乡、濮阳、滑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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