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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效果明显 获充分肯定

时间:2020-3-27 18:45:26来源:河南质量网作者:

     3月26日,河南省副省长何金平对省市场监管局呈报的《我省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在全国统一组织的评价中获得好评》工作简报作出重要批示,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近年来,我省围绕“放管服”改革,创新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不断提升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持续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在全国统一组织的营商环境评价中获得好评。
     2019年,全国工商联组织开展了“万家民企评价营商环境”调研活动,全国31个省(市)、200余个城市41275家企业参与,有效问卷35550份,各类数据总和超过1600万个。其中,我省共有2282家企业参与,有效问卷1835份。我省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总得分位列第12名,排名相对靠前,值得关注的是,围绕市场环境评估,在企业对当地诚信环境的总体满意度评价中,我省的满意度位居中部六省第一。

    主要举措

    一、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设。我省先后出台了《河南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豫政办〔2015〕140号)、《河南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 〔2018〕5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2号)等文件,并经省政府同意,建立了河南省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2017年以来,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纳入省政府依法行政考核范围,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为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我省率先建成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我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为依托,建设和完善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并纳入“互联网+监管”系统运行,实现与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为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部门在“双随机”监管工作中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公示抽查结果、统计抽查进度,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提供了技术支撑。
    三、建立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2017年省政府专门发布《省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豫政办〔2017〕80号),确定了涉及36个政府部门的235项随机抽查事项,明确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不得随意检查企业,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过多干预。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和工作指引,明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原则、抽查程序、检查规范、工作要求等内容。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截至目前,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在省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已创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1495个,录入执法人员61068人;已创建检查对象名录库1397个,录入检查事项1125个。
    四、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19年,全省各级相关部门利用省级平台组织双随机抽查1277次,共抽取检查对象333069个;组织联合双随机抽查149次,共抽取检查对象7599个。共公示各类抽查检查信息3649604条。积极支持和指导漯河、洛阳、周口、焦作等地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减少对企业多头多层重复检查,实现对企业的“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轻企业负担。
    我省将持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到2020年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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