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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市场监管局“铁拳”严打假药“李魁”

时间:2024-3-8 14:00:40来源:作者:

新野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公安局成功侦破6.06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捣毁加工、销售假药黑窝点11处,抓获犯罪嫌疑人14现场查获原材料及包材若干,成品假药“Co风湿骨疼宁胶囊”、“秘特灵(哮喘克星)”、“复方关节炎胶囊”12000余瓶,半成品假药60000余瓶,涉案总价值3300余万元,已判决十二人,主犯张某某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80万元,其余被告人均被判决三年至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该案成功侦破并入选2022年公安“百日行动”督办案件。

深挖案件线索,彻底摧毁全链条窝点。202110月份,新野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汉城街道东关一组鲁某某无证销售“Co风湿骨疼宁胶囊”,该胶囊外包装粗糙,群众服用后有不良反映。

该局第一时间将涉案的三瓶“Co风湿骨疼宁胶囊”按照程序送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检出化学药成分醋酸泼尼松、布洛芬、双氯芬酸钠等。该局执法人员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药品名称、企业名称、批准文号(Co风湿骨疼宁胶囊、河南省鹏程药业有限公司、濮卫药准字:(98)DJ-116),其结果显示为:暂无数据。该局及时联合县公安局开展联合执法,为确保证据链条的完整,在当事人确认下再次对现场扣押的产品予以抽样,送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经检测,产品检测出醋酸泼尼松、布洛芬、双氯芬酸钠等化学药成分该局遂向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函请求对该产品性质予以认定,2022年6月13日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宛市鉴药认(2022)1号函,依法将“Co风湿骨疼宁胶囊”产品定性为假药。

新野县迅速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成功摧毁了其在河南南阳、湖北十堰、安徽阜阳等地的假药销售网络。在此基础上,专案组通过对张某某上线进行循线深挖,在技侦、网安等警种密切配合下分别在濮阳市台前县、鹤壁市浚县将生产半成品假药的嫌疑人王和负责印制假药外包装标签贴纸的嫌疑人兰某某抓捕归案,至此,一个生产、销售假药的全链条犯罪团伙被彻底打掉。

涉案假药销售范围广、社会危害大该案涉案假药属于黑窝点加工的假药,完全脱离正常药品监管部门视线,产品质量和药效毫无质量保证,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同时,涉案假药以“纯中药中精,无毒副作用”为噱头,因内含化学药成份有一定的止痛作用导致一般群众难以鉴别真伪,误认为该药效果好,争相购买,但是长期使用对人体肝脏和胃肠道有严重影响。

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意识强。该案主犯张某某及部分核心人员熟知国家对药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和处罚程度,且部分下线药店销售人员已有被药监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查处打击过的前科,因此反侦查意识很强,不会将假药放在实体药店和诊所的柜台等显眼位置,微信等聊天信息也是在每次交易完就立即删除,基本上不会保存购销记账凭证,物流快递收发货信息均不是实名登记,且生产、储存地点分离,上下线之间有突发情况打电话通报之后,就立即放弃使用目前手机、删除微信好友。

行刑衔接密切配合是成案的基础。做好检查前准备,做好被检查单位的的外围调查和人员协调。在接到举报后,确认该线索是否真实,举报提供的信息或证据是否有价值。该案件中,该局安排执法人员以患者身份微信支付购买产品,并将产品及时送检,就是对该案件开展的前外围调查。现场检查时,针对当事人是在家居住,该局先期联系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更容易开展工作,并对当事人产生心理威慑,以免其在检查中滋事,影响工作开展。执法人员当场对当事人开展询问,也是其违法行为暴露后,心理产生恐慌,更容易讲出实情,有利于我们案件的办理。

密切协作配合全面实现案件查办无缝衔接。在该案件查办过程中,该县市场监管、公安部门抽调骨干力量形成合力,负责互通案件信息、研判评估形势、会商疑难案。坚持线索会商联办,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共同筛选、摸排和调查。

加强技术支撑优势互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因该案件案情复杂、产品性质认定一度陷入停滞。该县市监、公安两部门邀请检察、法院、司法、纪委等部门参加案情讨论,拟定办案方向该县市场监管局向公安局提供检验、检测、鉴定等技术支持,公安局向市场监管局提供公安渠道重要专业信息,检察院、法院对案件下一步办理提出了相应建议。通过技术协作,实现优势互补,持续提升合作效能。

守护好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是市场监管部门的神圣职责,提高办案的信息化程度是市场监管系统努力的方向,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典型案件是市场监管系统的中心任务,“铁拳行动”铿锵有力,树立市场监管系统“执法为民”的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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