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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12岁小学生状告学校“乱收费”

时间:2013-12-11 20:00:30来源:河南质量网作者:记者杨会玲

本网讯(记者 杨会玲)今年9月2日一大早,12岁小学生小(化名)和上学期一样,带着3300元学费到就读的世纪先锋学校报到入学,将学费交给班主任时被告知学费涨至5300元。于是,他被生活老师送回了家,必须补齐才能上学。 

   为此,起诉学校“乱收费”,要求退赔学费及损失1万元。 

昨天,(郑州)金水区法院庭审此案 

 

拒交上涨学费 12岁小学生被送回家

 

小聂今年12岁,上小学6年级。从2011年开始,在郑州世纪先锋学校上学,每年交纳学费3300元。

今年放暑假时,小聂带回家一份“学费涨价通知书”,说是9月份新学期开始,每学期学费涨到5300元。小聂的父亲聂先生说,通知书我也看到了,但学校没给我们开家长会,也没给我们发校信通提前解释为啥涨价,有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同意,所以我也没当回事”。

于是,新学期开学后,小聂仍带着3300元学费去学校报到,但学校以没按学校要求交学费,按照流失学生不予办理入学手续方式,把明明送回了家 

聂先生称,他们曾让学校公布各项收费标准,但学校并未给答复。随后,他们咨询了物价部门,物价部门答复称,确实批复了该学校的涨价要求,把每学期2000元学费涨到4000元,还批复了住宿费每学期1200元。但批复的文件上面注明的是:老生沿用老办法,新生适用新办法。 

随后,小聂家人在和教育部门交涉下,缴纳过5300元学费后,最终得以重返校园。 

小聂认为,学校未尽到告知义务,上涨的2000元不合理,遂将学校告上了法庭,要求学校退回学校多收取的2000元,再赔偿2000元,并且赔偿父因此事带来的误工费6000元。

 

  庭审现场:校方与家长激烈交锋

 

对此,河南世纪先锋学校委托代理人李律师在法庭上始终否认校方曾将小聂赶出学校,并称校方收费标准有当地物价局和发改委核准的收费许可,校方收费合情合理。

据李律师介绍,小聂的收费标准依然按照“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执行,但学校对于日托生的收费标准自2012年调整至5300元,其中包括学费2000元、住宿费1200元、代收费2100元(含午饭伙食费、2套校服费、书包文具等)。有当地物价部门的核准。在学校财务处有公示。物价部门的核准只包括学费、住宿费。代收费2100元并不在核准范围内,以学生自愿原则收取。

在学校给学生的收费发票上,收费品目显示的是“学费”,学校现在收取5300元的费用说不通,没有通知家长,也没有明细。每次学校收费,都是通过班主任代理,谁去过学校财务室?学校说告知了,可家长们都不知道”。对于学校的答复,聂先生很不满意。

针对发票收费内容只列了“学费”一项,李律师回应称是该校财务处会计笔误,应当为“学杂费”。

但聂先生并不认可这种说法:“一个有着三四千学生的连锁学校的会计会笔误2年吗?”

  昨天的庭审,从一开始就充满了火药味,主审法官走下审判台劝说,才得以平息。因双方分歧较大,本案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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