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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化妆品“靓盾2号”行动 保障群众用妆安全
发布时间:2024-04-10
来源:佚名

为进一步增强化妆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切实保障公众用妆安全,营造良好消费环境,2月份以来,鹤壁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靓盾2号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强化对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管理。

此次行动以商场、超市、展销会、集中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四场)化妆品经营机构美容、美发、美甲、美妆(以下简称四美)机构为重点,重点检查经营化妆品或有化妆品经营者入场的商场、超市、集中交易市场及展销会举办者,是否建立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入场化妆品经营者管理档案定期组织开展化妆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对入场经营者的经营条件以及化妆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等,提供化妆品有关服务的场所,是否存在自行配制、不按说明书使用、宣称医美疗效、同一文号染发或美甲产品存在多种颜色、色号等情形。严厉查处最小销售单元没有中文标签擅自配制或未经注册备案标签信息不全过期变质一号多用”以及国家药监局或省药监局通知停止(暂停)销售的化妆品。

检查中,监管执法人员加大对“四美”“四场”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普法宣贯,要求经营者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执行进货查验记录、不良反应监测、信息公开等制度,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截至目前,已检查“四场”“四美”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316家,查扣(封)涉嫌违法违规化妆品62盒(瓶),责令限期整改12家,行政处罚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