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四批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决定》(豫政〔2025〕20 号),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荣膺 “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称号。这是该局继获得 “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 后,再次斩获的重要荣誉,彰显了其在法治建设领域的卓越成效。
近年来,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市场监管职能,秉持“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的理念,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成果斐然。
在组织领导方面,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主要领导连续两年在示范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作述法报告,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 “头雁效应”,带动全系统依法履职能力显著提升。
执法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 得到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省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通则和裁量基准严格执行,柔性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检查和执法行为持续规范,执法规范化水平稳步提高。
执法监督力度持续加大,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扎实推进。行政复议诉讼案件通报机制建立,已累计发布行政复议通报 17 期。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面落实,出庭应诉率达 100%。重大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坚决不作出,2022 年以来,共完成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 700 余件,有力保障了执法的公正性与合法性。
服务型执法深入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全过程,行政调解作为重大执法决定、日常监管执法及投诉举报处理的前置程序,助力市场主体防范风险、合规经营。2022 年以来,累计开展各类行政指导 15000 余次,服务企业、社会和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
执法监管严格有力,安全底线牢牢守住。聚焦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 “三品一特” 重点领域,强化全链条监管,全力营造优质高效的发展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荣誉是新的起点。未来,该局将持续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执法制度,优化执法方式,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济源示范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优良的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