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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消费筑安康 维权护航千万家
洛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5年度“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暨消费维权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13
来源:佚名

 2025年,洛阳市以创新供给点燃消费“强引擎”,古都“烟火气”升腾澎湃新活力。值此“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洛阳市市场监管局全面盘点年度执法与维权成果,紧密围绕“提升消费品质”年主题,依托“智慧3·15”数智维权平台,公布一批“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与年度维权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法为盾,剑指侵权顽疾,守护品质底线,筑牢维权屏障,让每一次消费安心无忧,让每一分活力竞相迸发。

聚焦主责主业 重拳出击护民生

2025年以来,洛阳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市场监管风险压力大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违法案件,现选取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以示警戒。

食品安全不容挑战 重拳打击违法行为

食品安全是民生底线。2025年,洛阳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领域的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瀍河区一商贸商行因销售“蛋白质、水溶性总糖”等项目不合格的干海参,被依法查处。20259月,瀍河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商行作出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并督促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消费者林某给予货值三倍的赔偿。同样在餐饮环节,西工区某驴肉汤饮食店因制售掺假驴肉被严惩。该店购进来源不明的生驴肉,经检测含有马源性成分,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20258月,西工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严厉打击了食品掺假掺杂的歪风。

守护未来 向未成年人售酒“零容忍”

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是全社会的责任。20254月,老城区某酒吧服务馆因未查验身份证件,向两名未成年人销售苏打酒,被老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0元罚款。此案警示所有经营者,必须严格落实年龄核验义务,共同筑牢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防线。

规范计量与价格 维护市场公平秩序

针对民生领域“看不见的侵权”,市场监管部门精准发力。孟津区某自来水公司因管理的81块贸易结算用水表未按规定实施强制检定,违反了计量管理规定,于20259月被孟津区市场监管局按每台200元标准处以16200元罚款,确保居民用水“秤准量足”。在价格监管方面,伊川县某物业公司因违规抬高居民和商户电价,202512月被伊川县市场监管局没收违法所得39488.34元,并处一倍罚款,合计罚没78976.68元,有力震慑了不执行政府定价、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严打假冒伪劣与虚假检测 净化市场环境

20257月,汝阳县某日用百货店因销售侵犯“南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电池被查,现场查获假冒电池千余粒,汝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侵权商品并处罚款13200元。涧西区则对一起环境检测领域的弄虚作假行为开出罚单:河南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因未按标准进行噪声检测并出具虚假报告,被涧西区市场监管局罚款5000元,彰显了监管部门对各类市场造假行为的一追到底。

筑牢特种设备与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特种设备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5年,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某餐饮公司因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嵩县某物业公司因3台中央空调压力容器长期未检,分别被处以30000元和50000元的罚款,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此外,洛宁县某服装公司因生产、销售不合格校服,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36780元,守护青少年“穿”得安全。

凝聚维权合力 用心用情解民忧

2025年,洛阳市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积极履行职责,高效化解消费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精选以下年度维权典型案例,展现维权工作的力度与温度。

新能源汽车维权:电池续航缩水 析法明理解纷

随着新能源车普及,相关投诉随之而来。20253月,徐先生投诉其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实际续航远低于商家宣传的700公里。经市消保中心调解,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商品质量性能应与表明状况相符的规定,4S店最终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原装电池,并提供终身质保,有力维护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人格尊严维权:无理查包触法网 有责致歉化纠纷

20254月,张女士在洛阳某超市购物结账时,遭收银员无理要求检查随身拎包,双方僵持近两小时。市消保中心介入后指出,经营者无权搜查消费者物品,侵犯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经调解,超市及涉事收银员向张女士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200元,此案警示经营者必须尊重消费者人身自由。

农业生产资料维权:千里护农 两日解忧

20255月,杨先生斥资10万元购买的菌包出现大面积变质,且技术支持缺位。市消保中心接诉后迅速行动,次日即组织调解,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农民购买生产资料参照执行的规定,成功为杨先生挽回损失63000元,展现了高效维权“千里护农”的决心。

预付式消费维权:培训新班空许诺 调解退费见公平

20253月,尹先生为孩子报名街舞课,商家承诺“零基础刚开班”,实际教学中却混龄教学。市消保中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预收款方式未按约定提供服务应退预付款的规定,成功调解商家退还剩余课时费4356元,维护了消费者在预付式消费中的合法权益。

家用电器维权:新机变样机 维权正道明

20257月,邓先生购买的冰箱收货时发现外包装破损、门侧溢胶,怀疑是翻修机。经消保中心现场查验,确认系商家将样品冒充新机发货。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隐瞒商品瑕疵的行为涉嫌欺诈,最终为邓先生全额退款并进行赔偿,警示经营者销售瑕疵商品必须明示。

网购维权:网购家具反添堵 法条无声责自明

20257月,赵先生网购的卧室柜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商家却拖延处理。市消保中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应由经营者承担退货及运费的规定,成功调解商家为赵先生退货退款并承担运费,为电商消费扫清障碍。

人身安全维权:舞动青春折翼痛 调解定责护权益

20258月,李女士在舞蹈培训中扭伤产生3500元费用。经调查,经营者教学管理不规范,安全保障义务履行不到位。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经调解,经营者赔偿李女士医药费1500元,为文体培训机构敲响安全警钟。

装修合同维权:装修合同“沉睡”三年 消保巧解退费难

20256月,李女士因个人原因欲解除三年前签订的装修合同,要求退还预付款,但经营者以格式条款为由要求扣除高额费用。市消保中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指出经营者不得利用不合理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最终促成经营者退还消费者13000元,兼顾了法理与情理。

教育培训维权:师资擅更换 保障成虚诺

20251月,丁女士因培训机构无故更换曾承诺“绝不更换”的授课教师,导致学习受阻而投诉。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经营者未按约定提供服务,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预付款。经调解,该机构退还丁女士剩余课程费用4000元,维护了教育培训市场的诚信底线。

老年消费维权:广播陷阱欺耄耋 消保亮剑护晚晴

20253月,80岁的张老先生轻信广播广告中保健品可“治疗结节”的宣传,花费9970元购买产品。服用无效后投诉,市消保中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关于不得诱导老年人购买不符合实际需求商品的规定,成功为老人全额退款。温馨提醒老年消费者警惕虚假营销,子女的陪伴与沟通是最好的“防火墙”。

2025年,洛阳市市场监管局通过“铁拳”执法与“温情”维权双轮驱动,有力打击了市场乱象,高效化解了消费纠纷。未来,洛阳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强化监管职责,优化消费环境,让古都洛阳的消费市场更加繁荣、有序、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