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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民生消费 确保食药安全

时间:2021-3-16 22:02:57来源:作者:

关注民生消费 确保食药安全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召开2021“3.15”新闻通气会
就社会关心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3月12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2021年“3.15”新闻通气会,通报一年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监管及消费维权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人民网、中国市场监管报、中国质量报、中国消费者报、中国食品安全报、河南日报、河南新闻广播等十余家新闻媒体20余名记者参加新闻通气会。

    会上,河南省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省药品监管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化妆品监督管理处,12315指挥中心,省消费者协会等处室(单位)相关负责同志通报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关键词】保障学生群体食品安全

记者:请问,在保障学生群体食品安全方面市场监管部门都做了哪些工作?

答:学生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校园食品安全事关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全省万千家庭幸福,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

    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不断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推进智慧监管、促进社会共治,有效防控了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为进一步促进落实各方责任,筑牢基础、补齐短板、提升水平,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教育厅、公安厅、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河南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豫市监〔2020〕81号),在全省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聚焦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等12项重点任务,制定并落实20项具体措施,着力防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坚决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2020年,我们重点开展了以下五方面工作。第一狠抓动员部署。及时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印发转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不断强化做好校园食品安全的工作部署。第二狠抓智慧监管。深入调研摸底,创新工作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推动全省“互联网+明厨亮灶”规范有序提升,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80%,走在了全国前列。第三狠抓专项检查。省政府食安办组织省市场监管局、教育厅、公安厅、卫生健康委,抽调业务骨干和专家先后成立26个工作组,全部由厅级干部带队,对17个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和10个省直管县(市)开展专项调研检查,共抽查70个县(市、区)、140个乡镇(街道)、288所中小学校(幼儿园)、19所高等院校、14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发现食品安全问题隐患2035个,印发专项检查通报,督促各地举一反三排查问题隐患,认真落实整改要求,确保工作成效。第四狠抓日常监管。2020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25543人次,检查学校食堂及学校相关餐饮单位102999户次,抽检食品7592批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0402份,立案查处357起,罚没金额243万余元,有效打击并遏制了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第五狠抓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监检结合。采用现场监督检查与抽检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查摆全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与隐患,压实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今年春季开学前,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豫市监明电〔2021〕28号),发布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提示”。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校长负责制的督促指导,压实校外供餐单位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和依法处罚曝光力度,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继续补短板、强弱项,严守校园食品安全底线。


【关键词】医用防护产品

记者:自疫情发生以来,河南省药监局在医用防护产品监管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疫情发生以来,我们清醒认识保障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重大意义,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紧密结合形势变化和产品质量监管的新任务、新要求,坚守医用防护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一是加强监督检查。首先是在疫情伊始行动迅速,在企业复产第一时间开展检查,紧急制定检查方案,召集检查组成员,明确检查要求,组织对全省相关生产企业开展两轮全覆盖检查;而后,将医用防护产品监管作为常态化工作抓实抓好,在2020年对医用防护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了飞行检查,在2021年春节前后开展了“冬春季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医用防护产品生产企业271家次,监督抽验相关产品79批次,对检查和抽检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近期,我局对发现问题企业涉及的远红外贴、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脱脂纱布块等产品分别作出了立案处罚、停产整改、限期整改等处理措施,企业问题未查清、责任未落实、处罚未到位、培训不达标,坚决不予恢复生产。二是加强出口监管。建立“五大类产品”出口企业清单和一对一监管人员责任清单,明确监管对象和责任人员,切实做到监管全覆盖;加强与商务厅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协助确认医用防护产品出口企业“白名单”,保障出口医用防护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加强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对郑州、漯河等13个地市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市县监管部门加强对医用防护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的监管,重点检查进货渠道、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等,确保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医疗器械各项法规要求。


【关键词】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和保障消费者权益

记者:2020年6月29日,国务院颁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省监管部门在贯彻落实新《条例》、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和保障消费者权益上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于2020年6月29日由国务院颁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化妆品行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是对实施30年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全面性、系统性修订,确立了一系列新制度,形成了化妆品全过程监管制度体系,为促进化妆品科学、高效监管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础;对适应新时代化妆品监管新形势,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促进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确保《条例》的贯彻实施,省药监局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积极开展《条例》宣贯工作。通过组织开展分级培训、网络教学等形式,加大对新法规的宣贯力度,积极营造化妆品安全以“良法”促“善治”的浓厚氛围。以新法规、注册备案、现场检查、监管执法等为重点,组织全省化妆品监管、执法、检查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提升监管执法队伍专业能力水平。组织全省化妆品生产企业法人、质量负责人及监测机构和哨点医院开展《条例》宣贯培训,督促从业人员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强监管防控风险。结合国家药监局、省药监局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和我省监管实际,明确了化妆品监管5个方面19项重点工作。聚焦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企业及重点时段,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依据检查结果督促企业整改规范;组织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针对电子商务经营“四类主体”建立并规范化妆品经营管理制度;聚焦群众关切、社会关注度高的化妆品安全问题,在全国率先组织开展全省婴幼儿和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对全省儿童化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开展全覆盖检查和针对性检查,依法严惩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切实规范市场秩序。严惩重处违法行为。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危害公众健康、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加强全省化妆品监管执法规范,明确化妆品备案管理、事中事后监管、重点薄弱环节监管、案件查办等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督促指导市县监管部门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全省在2020年专项整治行动中,检查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5809家,查处相关问题化妆品131例、整改质量管理不到位的经营单位558家。充分发挥社会共治。深入企业开展以宣贯《条例》为重点的法治宣传,组织相关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签署《化妆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督促引导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压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全省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不断扩大科普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和实效性;依托省药监局“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发布化妆品安全消费提示,及时公示化妆品抽检和检查情况公告,组织开展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有效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安全用妆,营造社会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关键词】儿童及学生用品抽查

记者:请问2020年对儿童及学生用品抽查具体情况如何?下一步如何打算?

答: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局始终把儿童及学生用品的质量安全监管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主动作为,加大对儿童及学生用品抽查力度,切实把好产品质量关。2020年,我局结合我省产品特点、消费热点,制定了《2020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守护行动。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在全省范围内对479家企业生产销售的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学生文具、课业簿册、中小学生校服、中小学教科书、学生课桌椅、玩具、童车、儿童背包、童鞋、配装眼镜等11种593批次儿童及学生用品开展了监督抽查。经检验,566批次合格,合格率为95.45%。从抽查结果来看,学生文具、中小学教科书、儿童背包、童鞋、配装眼镜等5种产品全部合格;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中小学生校服、玩具、童车、课业簿册和学生课桌椅等6种产品共27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主要表现在服装纤维含量和色牢度低于明示标准值,甲醛含量超标,玩具标识不全,童车危险夹缝不符合标准值要求,课业簿册张数缺张及成品尺寸偏差不符合标准等问题。针对在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生产销售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已责令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了处理。在这里,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关注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的产品质量抽查信息,建议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等标识不规范产品,童车、电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乘骑车辆玩具等属于强制性认证产品,购买时要注意查看是否有CCC认证标志。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可拨打12315电话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2021年,我局继续把儿童及学生用品的抽查工作摆在重中之重位置,增加抽查产品种类、扩大抽查领域、提高抽查频次,计划在生产、销售、电商等三大领域开展对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儿童玩具、儿童电话手表、电动平衡车、学生文具等19类895批次监督抽查,较2020年增加302批次,同比增加50.9%。目前部分产品抽查工作正在开展中,抽查结束后我们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

【关键词】“放心消费在中原”创建活动

记者:据了解,目前市场监管部门正在全省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在中原”创建活动。请介绍一下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创建活动的背景和目的、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创建工作计划。

答:“放心消费”是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推出的一项惠民举措,也是营造更高质量的消费环境、助推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诚信守法经营,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增强企业的软实力和竞争力,营造能够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市场消费环境,让百姓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从而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有助于推动消费扩容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放心消费”创建对我省尤其具有重要意义,河南是经济大省和消费大省,人口超过1亿人,市场主体有780多万户,具有强大的内需潜力和供给能力。立足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强化消费环境建设,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也是拉动消费内需、推动构建我省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持续加强消费环境建设,重点围绕“吃、穿、行、游、购、娱”等方面的消费需求,紧密结合地方产业发展情况,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创建评价体系;强化示范引领,推进创建活动提质拓面;推进社会共治,凝聚消费环境建设合力,全省各地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在中原”创建活动,截至2020年底,全省认定和培育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企业)近万家,示范街区、景区、园区680个,示范乡村22个,消费维权服务示范站800个,发展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621家。当前,“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已列入第二批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目录。《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将“全面促进消费”作为“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一项关键任务,并提出了“改善消费环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要求。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质量强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等契机,积极配合乡村振兴战略,拓展创建范围,提升创建标准,优化创建布局,进一步深化“放心消费在中原”创建活动,加快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行业自治、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为一体的消费环境共建共治格局,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为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谱写中原更加出彩篇章。

编辑:王宵月

责编:河南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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