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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市场监管局深化行风建设,探索企业年报“三步工作法”

时间:2024-6-11 15:33:30来源:作者:魏官星

今年以来,许昌市市场监管局以行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为抓手,持续加强制度创新和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企业年报“事前、事中、事后”三步工作法,分类施策,精准提醒,上门服务,成功唤醒“休眠企业”年报意识,让企业有机会喘口气、歇歇脚、重新获得新生。2024年至今,全市已年报10.57万户企业,企业年报率86.23%;全市成功唤醒“休眠企业”853家,引导无经营意愿企业主动注销91家,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净化了市场秩序,营造了更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

事前提醒告知,澄清休眠底数。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梳理出的因未年报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休眠企业”,实施短信提醒、电话提醒,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点对点发布提示性告知,警示相关违法后果,提醒企业尽快进行年报公示。

事中服务指导,分级分类施策。市、县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宣传视频、宣传手册、各类官媒、自媒体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梳理澄清连续两年未年报、2023年未年报企业名单,采取不同服务指导措施。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发动乡镇各村级食品安全联络员上门通知市场主体进行年报,利用政府会议室、党员活动室进行集中填报;依托本辖区代理记账公司进行上门服务,通过代理记账公司告知和协助所代理的市场主体进行年报;针对经营市场主体较为集中的农贸市场、商场、中介机构、供销社等区域,安排专人上门对接、服务指导

    事后畅通信息,包容审慎处置。针对经过提醒、指导、督促后仍未进行年报企业,尊重企业自主选择权,指导其通过注销方式自主退出市场;仍有经营意愿却迟迟未年报企业,告知其未年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受到行政处罚,并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针对拒不年报企业,许昌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同步下达信用修复告知书,指导企业全面进行信用修复,协助企业维护自身信誉,助推企业轻装上阵,诚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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